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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事务所参照国外律师事务所的成功运作模式,实行律师事务所“发起人会议”领导下的专业化分工负责制。律师事务所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相当于股东大会的“发起人会议”,律师事务所设有相当于董事会的“管理委员会”,律师事务所还设有相当于专家委员会由各专业部主任组成的“业务指导小组”。管委会对下设的办公室、各专业部实行统一行政领导领导,“业务指导小组”对各业务部实行统一业务领导。 按专业服务领域设置了:民商事、金融证券、海事海商、涉外事务、房地产、刑事、知识产权、法学理论、行政共九个专业法律事务部,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各个专业法律事务部的整体业务。各业务部主任由法学博士、高级律师、法学硕士和三级以上律师分别担任:
律师事务所主任:陈喆律师 副主任:隋文起律师、刘凯律师 各专业法律事务部负责人: 民商事法律事务部:主任 李新天律师(法学博士、武汉大学法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AAA律师) 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:主任 黄勇律师(法学博士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二级律师、AAA律师) 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:主任 张辉律师(法学博士、武汉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 房地产法律事务部: 主任 冯兴俊律师(法学博士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 税法律事务部:主任 熊伟律师(法学博士、武汉大学法学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、经济学博士后)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:主任 文杰律师(法学博士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 行政法律事务部:主任 李克武律师(法学博士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 法学理论研究部:主任 彭真明律师(法学博士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) 环境法法律事务部: 主任 高丽红律师(法学博士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) 刑事法律事务部:主任 董超英律师(法学硕士)
(一)民商事法律事务部 专门从事经济法律事务,受聘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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